关于催交户口迁移证的友情提醒

时间:2010-10-14

关于催交户口迁移证的友情提醒

近来,发现我校部分学生没有按规定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户籍室,而是将《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自己身上,导致网络上无户口信息可查,同时保卫处负责户籍管理的老师无法去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为此,保卫处户籍室友情提醒:还没有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的学生务必于1030日前交到保卫处户籍室(行政楼103室)。跨年度的《户口迁移证》将不再接收,后果自负。

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83889184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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