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院〔2011〕4号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1年春节和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顺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0〕48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继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假前,各院(部)、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对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排查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三、放假前,保卫处要组织全校性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对各院(部)、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学工处和各院(部)学工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教育重点强调,节假日期间应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五、经学校批准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外出要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私人贵重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宿舍管理部门应对留校学生集中安排住宿,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学生宿舍留住非本校学生和其他外来人员。留校学生所在院(部)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饮食、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后勤处和后勤集团要加强水、电、暖、气、电梯、交通运输等重要设施的检测和管理,加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无安全事故、无人身伤害、无财物丢失。
七、基建处、后勤处和后勤集团下属的用工单位要加强临时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居住场所严禁留宿无关人员。施工工地要设立醒目的施工安全提示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保卫处要加强卫门管理,加大安全巡逻力度,严格落实查岗等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居委会和保卫处要加强家属区安全防范工作。寒假期间,教职工到外地旅游探亲时,要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阀和天然气、暖气开关,防止被盗、漏水及其他泄漏事故。假期要注意交通安全,不酒后驾驶。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的教职工及家属,一定要选在空旷的地方燃放烟花并做好相关防火工作。
十、假期准备组织大型活动的单位,要严格履行申报手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十一、加强节日值班和值班备勤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督察和值班制度,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措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通讯设施要保持24小时开通,遇有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