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是指:以维护本校公共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综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全技术防范包括电子报警、电视监控等系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校内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以及使用技防设施的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四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是本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本校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管理规范
2.对本校已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3.建立健全的登记、保管及保密等制度
4.组织技防系统操作与维护人员的单位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操作与维护的安全培训、考核
5.对技防管理与维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6.负责与技防系统建设单位保持联系,遇到问题时及时报修
7.对违反《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对其造成的不同后果按保安工作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 操作人员责任
1.未经保卫处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监控室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视各监控位置的情况,发现可疑迹象应立即向保卫处(非工作时间向总值班)报告
3.值班期间不允许脱岗、睡岗及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记录健全,填写认真,符合要求,交接班过程清楚,按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4.值班人员应每天完成对监控设备、区域进行日常的保洁工作
5.每星期至少对每个监视点进行一次巡检。查看基础设施和监控设备(摄像机)等有无遭到损坏以及是否整洁,并做好巡检记录。如有发现设施损坏的应立即报保卫处
6.以自然月为一个保养周期,对监控室内的电器设备给予清尘、清洁和检查。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处理解决,把故障清楚在萌芽状态。保养周期内要对监控设备摄像机系统进行必要的保养(擦试防护罩,前视玻璃的除尘等),并做好保养、维护的记录。同时对各类电器设备进行检测,做好记录
7.每周检查一次视频信号传输质量,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保养单位,由厂家派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每周对电子报警系统进行检测,发现故障立即报保养单位修复,保证报警系统安全、有效
9.监控室作为校技防系统的心脏,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每星期对中心机房的设备进行一次清洁保养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控制系统持续、稳定、安全地运行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1年10月起实施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