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时间:2017-03-28







院综字〔20185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细菌病毒、腐蚀、易制毒品、放射性等性质的固体、液体、气体,不包括一般的化学药品。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人员应持有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采购员证,要懂得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安全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懂得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办法。

2.不得转借危险化学品采购员证及为外单位代购危险品。

3.采购剧毒化学品,应向市公安部门申领购买凭证,同时申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后采购。

4.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

业承运,运输时应同时提交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与发放:

1.危险化学品的保管:

1)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保管员证,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熟悉所保管的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特点,会使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生意外能做到及时扑救。

2)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地点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

3)严格保管制度,严格出入库的核查登记手续,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危险化学品应严格分类存放。性质相互抵触的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的危险化学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地点应注意通风、防潮、防热、防冻。

5)爆炸、剧毒品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

把锁、双本帐、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并定期检查。

2.剧毒化学品的发放:

剧毒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按手续办理。使用单位应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用途,每次领用量应以一次实验的最低量为限,经学院(系)领导批准、保卫处备案后领用。领用时应由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并详细填写“剧毒化学品使用台帐”,领用易制毒品也应详细填写“易制毒品使用台帐”。

第四条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剧毒品的性质,学生使用剧毒品或危险化学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监督实验过程的进行。使用剧毒品时应详细填写“剧毒品使用记录”,记录每次的使用情况,院(系)分管领导要定期检查,签字确认。实验应在良好的通风条件下进行,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使用易制毒品也应填写“易制毒品使用记录”。

2.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转送和非法交易。

3.所领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应一次性用完,因特殊原因不能一次性用完的,使用部门应封装好并贴好标签并签字后,交到物资仓库代为保管。使用后的废液,须进行安全处理,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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