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高校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徐校防组〔2020〕27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推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有序进行,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 组长:蒋兆峰 副组长:程甫 成员:胡永、陈益武、何斌、缪正坤、张强、王正扬、孙浩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4月21日学校检查组对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4月22日至5月9日徐州市安全检查小组来校检查。 三、检查重点 学校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食堂燃气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细致的安全隐患问题自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各单位、各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保证资金投入,尽快落实整改,确保疫情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0日前报至保卫处106室。电子版发送至495226997@qq.com。联系人:冯占毅,联系方式:1595066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