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指南(江苏省外业务受理)

时间:2024-03-22

一、江苏省外首次申领

1、年满16周岁

户口本+合法就业、就学、居住证明的其中一种证明。

2、未满16周岁

监护人陪同办理,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户口本、和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北京、辽宁、新疆部分开通、青海未开通)

二、丢失补领、到期换领

申领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等)+居住、就业、就学其中一种证明(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位工作证明,学校在校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未满16周岁补领、换领,参照省外首次申领。

三、港澳台居住证

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合法居住证明

【境外委托办理(仅限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

受委托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由户籍地派出所告知。

已开通身份证业务的派出所向二代证民警申请。

未开通身份证业务的派出所向户籍民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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